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,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,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、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,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。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,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。
123号令实施后,本着从宽、便民原则,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、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,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。
驾照网【KaoJiaZhao.COM】
驾照网(www.jiazhao3.com) 旗下平台: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
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:电话: 邮箱:(接受色情、低俗、侵权、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)
Powered by 驾照网 © 2001-2013 jiazhao3.com 闽ICP备2022007814号-7